泛华动态|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开展首届“模拟法庭”活动

时间:2021-09-27   访问量:2817
作者:夏晨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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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锻炼培养青年律师尽快成长,提高律师出庭应诉能力,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,2021年9月24日,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在大会议室举行首届“模拟法庭”活动。

本次模拟法庭针对的是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。李老师、彭明主任、薛莺律师担任本次的模拟法官,张耀辉律师担任书记员。实习律师周臻、陈思佳、张雨辰、周家豪为原告代理人,实习律师卞太平、夏晨曦、韩昊杰为被告代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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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记员张耀辉律师宣布法庭纪律并核对当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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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边三位实习律师为被告代理人,右边四位实习律师为原告代理人

2020年3月11日,a公司获得江苏省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、口罩应急生产使用备案件(有效期至5月9日),其中备注仅用于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。

在新冠疫情全球爆发的大背景下,b公司欲采购3500万只口罩出口至国外。

2020年4月7日,a公司和b公司签订第一份购销合同采购500万只医用外科口罩;4月13日签订第二份购销合同采购3000万只口罩。

4月25日,国家商务部发布第12号公告,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并公布了医用口罩出口企业“白名单”,a公司并不在此名单之列。直至5月19日,a公司进入出口企业“白名单”。

5月15日,a公司向b公司发出《合同执行催告函》,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。

同日,下游采购商c公司向b公司发出《商函》要求解除与其的采购合同(b公司于5月16日收到)。

5月17日,b公司复函a公司,因其未进入“白名单”且交付的同类产品不合格,要求解除两份购销合同并退还预付款。

6月16日,a公司向b公司发出《催告函》,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、支付余款并承担损失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,b公司不予理睬。

a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,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,赔偿原告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,违约金、律师费及诉讼费等费用。

a公司认为,合同合法有效,b公司拒不付款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,应当赔偿a公司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b公司作为被告提起反诉,诉讼请求是判令合同无效,返还合同预付款,赔偿被告经济损失、违约金、律师费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。

b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:第一,合同约定违反了《医药监督管理条例》中的强制性规范,系无效合同;第二,在疫情及相关背景下,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违背了公共利益,合同应属无效。

模拟庭审过程中,原、被告双方就案件证据进行举证质证,对于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还是解除,诉请金额是否合理等争议焦点开展了激烈的法庭辩论。

庭后,三位“合议庭”成员首先对原、被告的表现作出了充分肯定,后就案件争议焦点与律师们进行了深入研讨,同时指出庭审考验的是律师的综合能力,每位律师都应加强业务学习和实操练习,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,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如今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重视并开始组织模拟法庭,此次泛华律所也开启了模拟法庭之路,今后会逐步完善模拟法庭组织机制,力求提升律师庭审实务水平,在实践中帮助年轻律师尽快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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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摩庭审的律师们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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