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冯有福律师,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负责全面主持事务所工作,现担任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大代表。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系,从事刑辩律师二十余年,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研究及经验,其领导的法律专家团队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、企业、政府部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。
主要业务方向:
一、民商事服务领域:
为企业经营中税务、法律风险分析;家族财富传承保护与风险分析、架构设计;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发银行南京分行、杭州银行南京分行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南京公司、中国银行江苏分行提供各项法律服务。
二、基金及私募债券领域:
为众多基金公司设立、发行产品提供金融服务、以及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。
三、刑事诉讼领域:
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,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如下:
2012年,担任建国以来南京最大制造、出售假发票案件主犯被告人李某辩护人。
2013年,代理公安部督办案件,孙某涉嫌贩卖毒品罪,最终江宁区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提出的证据不足意见,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。
2014年,担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华某受贿一案辩护人。
2015年,担任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公某某受贿案辩护律师。
2016年,谢某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捕后,经过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,该案件最终以检察院错误批捕予以结案。
2017年,为贩卖毒品案的耿某成功辩护,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为无期徒刑。
2018年,代理渠某贩卖运输海洛因6公斤案件。
2019年,代理涉案40多亿江苏紫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。
上述代理的部分案件经过省、地方国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,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联系电话:189138219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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